1. 評選準則將以原創性、貼題及創意為基礎。
2. 參賽作品將交由執行委員會作評審。執行委員會擁有評選作品的最終決定權。
3. 大會保留權利使用或不使用任何參賽作品作為Leave No Trace Trainers Union發展會務之用。
4. 大會在評審參賽及優勝作品方面擁有絕對決定權。大會對比賽任何或所有部份作出的決定均被視為最終決定,而且對所有參賽者均具有約束力。

公佈結果:大會將於2007年6月27日透過網站公佈比賽結果。

作品的原創性:每件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。假如作品引起任何有關原創性的爭議,參賽者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主辦機構並保留取消獲獎資格的權利。

保密:參賽作品必須從未在任何媒體或以任何方式發表,並在遞交參賽時已嚴格保密。參賽者遞交作品後、須繼續依據以下所述的確認、聲明及版權轉讓同意書所載的條款、嚴格保密此作品。未經主辦機構事前書面同意,參賽者不得把參賽作品用作此比賽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
作品版權:
1. 所有作品 (包括每件作品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) 遞交到大會以後,無論入選與否,均屬大會全權擁有。參賽作品將不會發還予參賽者。
2.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、修改或展示宣傳
:Leave No Trace Trainer Union的參賽作品,
毋須向參賽者繳付任何費用。

 


 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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